第一條, 為健全公益彩券發行、管理及盈餘運用之監督,以增進社會福利,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第三條, 公益彩券發行之種類及總額度,由主管機關核定之。 第四條, 公益彩券之發行,由主管機關指定銀行(以下簡稱發行機構)辦理之,其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之辦法,由主管 ...
第6條(盈餘之使用及監理)【相關罰則】第1項~§16. 本法所稱盈餘,指售出彩券券面總金額扣除應發獎金總額及發行彩券銷管費用或為發行彩券而舉辦之活動費用後之餘額。但發行彩券銷管費用不得超過售出彩券券面總金額百分之十五。 發行機構應將各種公益彩券發行之盈餘專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全民健康保險準備及社會福利支出 ...
公益彩券之發行,由主管機關指定銀行(以下簡稱發行機構)辦理之,其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發行機構經主管機關同意,得委託適當機構辦理各類公益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及管理事宜。 〔立法理由〕. 鑑於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已於民國九十八年制定,其中關於競技活動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五日總統(84) 華總(一) 義字第4488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21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88) 華總(一) 義字第8800148630 號令修正公布第4、6. ~9、12、14、16~18、20 條條文;並刪除第1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4691 號令修正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第6 條第2 項發行機構應將各種公益彩券發行之盈餘專供政府 補助國民年金、全民健康保險準備及社會福利支出之用,其中社會福. 利支出,應以 政府辦理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醫療保健之業務為限,並不得充 抵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分配及補. 助之社會福利經費。 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 款項 ...
人口數比例及公益彩券 銷售金額比例各占百分 之五十權數分配之。」 二、分配情形 公益彩券自88 年12 月底發行以來,截至 102 年10 月底止,累計發行之盈餘達2,828 億餘 ...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為健全公益彩券發行、管理及盈餘運用之監督,以增進社會福利,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第三條 (發行種類及總額度之核定)
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運動 彩券投注規範 第二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 運動彩券盈餘公告 ... 彩券經銷商之遴選,應以具體育運動專業知識且通過發行機構舉辦之測驗取得證照者或曾為運動特種公益彩券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6年5月 更新日期:106年5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 六、 基於公益彩券發行之盈餘使用有其專屬範圍,係屬國家政策且於本條例中明示,本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尚與「發行 機構」無涉,其中「發行機構 ...
第 8 條 公益彩券 經銷商之遴選,應以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 單親家庭為優先;經銷商僱用五人以上者,應至少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