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2.5.9台內營字第0920086727號令訂定內政部102.2.23台內營字第 1020800871號令修正第七條條文. 第一條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 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 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 至用戶之 ...
同時,內政部營建署著手積極研擬相關法令條文,高雄市政府亦成立管線科,配合 辦理共同管道相關業務。 台北市及內政部分別於民國81 及82 年先行籌措設置25 億 元共同管道建設基金,供推動共同管道工程之用。民國89 年6 月14 日共同管道法 公佈實施,隨之共同管道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子法亦相繼發布,而共同管道工程設計 標準也 ...
內政部92.5.9台內營字第0920086727號令訂定內政部102.2.23台內營字第1020800871號令修正第七條條文. 第一條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至用戶之 ...
共同溝(綜合管廊、共同管道 )系統將都市維生管線及其他地下管線作一系統化之合 併與管理,收納之管線包括電力、電信、上水(自來水)、下(污)水、瓦斯(天然氣 ...
1963年4月共同管道法成立. ' 「共同管道的建設等相關特別措施法」 對於建設費、 管理費' 規定了包含國. 家- 地方公共園體的負擔方式' 共同管道的建言出狀況大幅度 提升. 共同管道建設計畫. 【定義】. 〔公益事業者〕 電話—電力-瓦斯- 自來水〝工業用水 .衛生下水道 ...
需求之管線,即需埋設於道路底下,以應民生需求,故共同管道建. 設應與道路闢建 同時進行。故共同管道法第11條爰規定,於辦理新. 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 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 重劃及都市更新地區等人口尚未高度成長之新開發 計畫之新興地區. 或舊市區內有辦理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時方.
2017年4月11日 ... 面對難以預測的地震及颱風天然災害,以及管線被亂挖誤挖人為災害,各級政府若能 依《共同管道法》加速推動共同管道的建設,應屬上上之策。遺憾的是,這次前瞻基礎 建設計畫中僅在城鄉建設的十大幸福工程之「提升道路美質」項下,編列200億元辦理 路平、人行道、自行車道、景觀、纜線下地、共桿、排水溝等改善 ...
指容納供給用戶之管線為主,可直接引至用戶之共同管道,包含支管共同管道、電纜溝及纜線管路等,一般設置於人行道或慢車道下方,施工中對於沿線交通衝擊較小。 收容原則. 支管共同管一般以同室收容為原則,其種類包括自來水、瓦斯、下水道等管類及電力、電信、交控、路燈、軍訊、警訊及有線電視等之電纜類纜線。所收容管線應 ...
統計項目, 建設完成, 建設中, 設計中, 總計. 幹管(公里), 67.719, 7.320, 0.000, 75.039. 支管(公里), 66.785, 114.650, 1.225, 182.660. 電纜溝(公里), 58.617, 6.825, 4.391, 69.833. 纜線管路(公里), 358.105, 167.285, 184.976, 710.366. 建設經費(億), 222.101, 122.169, 28.678, 372.948 ...
如經過路口、穿越排水管及其它結構物、管線分匯處、起終端點及彎曲部等應視需要設置特殊段。 於路口、穿越排水管及其他結構物之特殊段,一般採用纜線管路,保護管或箱涵結構。 於管線分匯處、電纜溝或纜線管路起終端點處之特殊段,一般則採加寬及加深電纜溝標準段之方式處理;又該處為一易積水之地點,故應加設排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