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寬佳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
寬佳工程有限公司經由林德寬開業於新北市板橋區仁愛路61號1樓已有13年7個月(2006-03-06),開立統編:23776497提供消費者自來水管承裝商|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配管工程業各種商品·技術·服務。…
寬佳工程有限公司經由林德寬開業於新北市板橋區仁愛路61號1樓已有13年7個月(2006-03-06),開立統編:23776497提供消費者自來水管承裝商|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配管工程業各種商品·技術·服務。…
內政部90.12.28台內營字第9067834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細則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 前項共同管道系統,得依實際情況 ...
需求之管線,即需埋設於道路底下,以應民生需求,故共同管道建. 設應與道路闢建 同時進行。故共同管道法第11條爰規定,於辦理新. 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 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 重劃及都市更新地區等人口尚未高度成長之新開發 計畫之新興地區. 或舊市區內有辦理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時方.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本法第十五條 本法第十七條、十九條 本法第八條、施行細則第四條 每三~五年辦理通盤檢討 配合國家重要政策或重大工 程之實施隨時檢討 是 ...
內政部90.12.28台內營字第9067834號令訂定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 ...
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瞭解原因
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瞭解原因
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瞭解原因
2012年2月18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 前項共同管系統,得依實際情況分段公告之,並應以文字或圖表表明下列事項:. 一、行政區侑規劃地區範圍。 二、共同管道位置、名稱及種類 ...
2009年7月1日 - 本細則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 前項共同管系統,得依實際情況分段公告之,並應以文字或圖表表明 ...
《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 前項共同管道系統,得依實際情況分段公告之,並應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