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加油站之營業主體如下: 一、依公司法設立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 二、經 核准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加油站之縣(市)政府、鄉(鎮、市) 公所。 三、其他經中央 主管機關核准者。 第五條. 經營加油站者,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加油站經營 許可執照。 前項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之核發、換發,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直轄市、 縣( 市)主管 ...
法規名稱:,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0604604300號令修正發布第26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經濟 / 國營經濟事業 ...
經營加油站之營業主體如下: 一、依公司法設立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 二、經 核准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加油站之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 三、其他經中央 主管機關核准者。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加油站係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 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本規則所 稱聽裝 ...
1.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第二十六條加油站之經. 營以汽油、柴油、煤油. 及小包裝石油產品之供. 售為主;並得 設置下列. 附屬設施:. 一、汽機車簡易保養設. 施。 二、洗車設施。 三、簡易排污檢測 服務. 設施。 四、銷售汽機車用品設. 施。 五、自動販賣機及民生. 用品零售服務設施 。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九二○四六○八三二○號. 附件: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八條第 一項第一款前段:「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應在二十公尺以上,其規劃之出、入口臨接 二條以上不同道路者,面寬均應在二十公尺以上。」,有關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係指 加油站基地臨接同一道路之連續寬度,其量測方式如附圖 開啟距離量測方式範例.pdf 檔 ...
2017年9月15日 ... 【章節索引】.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用地 §6 第三章設備 §13 第四章申請程序 §16 第 五章加油站與加氣站合併設置 §18 第六章高速公路及偏遠地區加油站設置 §20 第七 章經營管理 §25 第八章附則 §36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完成建站送審之案件,應會同各該供油廠商依加油站加儲油設施查驗表檢查加油站 ,審查合格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 申請人未於第一項期限內依規定申請核發經營許可執照,有不可歸責於 ...
2017年11月28日 ... 申請於都市計畫地區及非都市土地甲、乙、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及特定目的事業 用地(加氣站)設置加氣站者,其申請基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主要出入口面臨之 道路寬度應在十二公尺以上。 二、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應在二十公尺以上,其規劃之 出入口臨接二條以上不同道路者,面寬均應在二十公尺以上。 三、可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