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電力事業係由國營的台灣電力公司獨家經營,其業務涵蓋發電、輸電及配電等 業務;其營業區域包括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經濟部為促進國內汽電共生 系統之發展,於民國77年7月15日發布施行「汽電共生系統推廣辦法」,凡登記為合格 汽電共生系統,其生產之餘電由台電公司收購,並由台電公司提供維修所需備用電力 , ...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3日 發文字號:能電字第 10500574780號 附 件:如文 主旨:公告修正「綜合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購 電費率」。 依據:「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12條第5項。 公告事項:. 一、綜合電業 收購一般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購電費率如表1,綜合電業收購大型合格汽電共生 系統餘電購電費 ...
3.業者依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十二條之二規定配合綜合電業緊急增購合格系統餘電,且檢具緊急增購措施參與證明及配合該措施之機組實際燃料投入量紀錄者,當日全時段全系統燃料熱值不列入計算 ...
主旨:公告綜合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之購電費率,自 95年7月1日 起實施。 依據:「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 14條第7項。 公告事項: 一、綜合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之購電費率,因台電公司於 95年6月14日 以電業字第 9506-6354號公告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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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公布日期】107.01.05 【公布機關】經濟部 章節索引〉〉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四日經濟部經能字第0910462145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1條;本辦法施行至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
名 稱: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4 月 20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能源管理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汽電共生系統,指設置汽電共生設備,利用燃料或處理廢棄物
貳、相關申請表格. 1.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申請書 開啟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申請 書.doc檔 開啟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申請書.odt檔 開啟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申請 書.pdf檔. 2.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表 開啟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表.doc檔 開啟合格 汽電共生系統登記表.odt檔 開啟合格汽電共生系統登記表.pdf檔. 參、相關法規. 汽電 ...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汽電共生系統,指設置汽電共生設備,利用燃料或處. 理廢棄物同時產生有效熱能及電能之系統。 第三條汽電共生有效熱能比率與總熱效率定義如下:.
本辦法所稱汽電共生系統,指設置汽電共生設備,利用燃料或處理廢棄物. 同時產生 有效 ... 合格系統之能源用戶應裝設必要之計量設備,記錄每日電能及熱能之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