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學校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各級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 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 ...
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 所定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如附表)規定辦理。
定「長榮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 三、本學年度 新生之轉學生得繳交原學校健康受檢查報告,以免除健檢,但報告異常者. 須再次複 檢。
第1 條. 本辦法依學校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各級 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 中央主管機關 ...
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應每學期實施一至六年級學生身高、體重、 視力檢查各一次 ,並於每學年實施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臨時性學生健康檢查。
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應委託醫院、診所或所在地醫師公會承辦。但學生身高、體重 、視力檢查,得由學校護理人員為之,並由教師協助實施。 前項學生健康檢查業務, ...
第一條. 為健全及落實本校健康管理與促進工作,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 實施. 辦法規定,特訂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
本辦法依學校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各級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 ...
第3 條. 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應委託醫院、診所或所在地醫師公會承辦。但學. 生 身高、體重、視力檢查,得由學校護理人員為之,並由教師協助實施。 前項學生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