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1.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籌設之資格及條件: (1)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及固定營業場所。 (2)技術員1名及技工3名,其資格如下: A.技術員1名﹝下列a-d任選1項,並具有服務本業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需開具有服務期間之經歷證明書)﹞: a.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 ...
申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核發、基本資料變更及展延. 檔案總覽. 下載數. doc 申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核發、基本資料變更及展延-說明表. 786. doc 申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核發基本資料變更展延流程圖. 420. doc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表. 314. doc 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申請表. 705.
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申請許可證展延者,應填具申請表,向審核 機關為之。申請展延操作許可證者,並應檢具一年內最近一次之檢測 ... 及輸入 的四張 許可申請資料 表入口 新設事業或首次申請使用網路傳輸申請(報) 作業者,請先新增基線資料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八十二年起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分批指定公告,共公告八批、八十九種行業、三百九十種製程之固定污染源應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申請設置或操作許可證。為強化與精進污染預防管理作為及實際行政管制需求,爰修正本辦法,其重點如下: 一、為與公告新(增)設或變更 ...
主旨:公告「以電子網路傳輸方式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申請 之對象及作業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 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公告事項: 一、公私場所應依下列規定期程以電子網路傳輸方式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 與操作許可證之申請作業(以下簡稱電子 ...
公私場所有數固定污染源,其型式、規模、操作條件及污染防制設施均相. 同者,得 準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規定,報經審核. 機關核准,擇一定 數量污染源進行檢測作業。 第16 條.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審查及核發程序如下:. 一、審核機關受理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申請後,應通知公私場所於七. 日內繳納 審查 ...
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總說明. 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 簡稱本法﹚於八十一年完成第二次修正公布. 納入許可制度,藉由許可制度之預防 管理,整合本法相關管制需求,並. 使公私場所瞭解其應符合之規定及義務。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自八十二年. 起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分批指定公告,共公告八批、八 十九種 ...
符合「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且未設置或未符合規定者,應檢附). □6.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使用許可證. (已取得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使用許可證者,應檢附). □(1)已取得許可證並檢附,許可證書字號 ( ) 字 號 □(2)本次一併提出申請. □7.改善排放空氣污染物 ...
公私場所所屬製程污染源符合許可公告範圍,經主管機關公告後,應於期限內向環保單位提出申請,環保單位即對其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與核發作業。審查作業目的乃在使公私場所申報之許可申請文件件數完整性能符合環保單位要求,以利後續核發作業之進行,審查作業為縣(市)主管機關之權責,均須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 ...
公私場所於申請前,應先對廠(場)內固定污染源及相關設施加以清查並賦予編號,凡符合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之固定污染源者均需提出申請,並自行評估申請單元是否符合日後許可證申領時之空氣污染物排放管制規定,倘有不符合者請即進行改善,以利後續之申請作業。 ※程序二:提出許可申請. 公私場所應依申請類別檢具所需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