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管理委員會依據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公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章訂定之。 第二條, 目的. 為保障【公園世紀B區】〈以下簡稱本大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之權益及生命財產之安全,對外代表本大樓區分所有權人,對內組織區分所有權人,綜合全體意見以推行大樓公共事務,處理管理 ... 一、, 委員會組織章程之修正變更與廢止。
針對約定管理之必要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設有區分所有人會議之相關規定,包括決議方式、召集程序等,以作為區分所有人團體之最高意思決定機關,而透過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循事項,即稱為規約 ...
跳到 公寓大廈管理費用分攤 - 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申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管理、維護費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三項之規定。所謂管理費就條文詞義之範圍,係 ...
第二十九條,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主任 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權限與其委員人數、 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但規約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 ...
社區居民討論區 | 公寓大廈管理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公寓大廈管理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第一 ~ 二十條公寓大廈管理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第二十一 ~ 四十條 ...
車輛停放於路邊停車場,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費者,主管機關應以平信 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加收工本費用新臺幣十五元。 逾前項繳納期限,主管機關應以掛號郵件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 加收工本費用新臺幣五十元;屆期不繳納,依 ...
2011年2月22日 - 一、地下停車位的法規依據一般地下室停車位是以共同使用部分性質辦理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或部分有購買停車位者共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應由各共有之區分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之比例享... 買屋、賣屋、房屋仲介與房屋買賣等不動產服務、最值得信任的夥伴,21世紀不動產。
2010年11月26日 - 台北縣新店「希望之河」社區規定,地下停車場的汽車停車格不能停機車、單車,違者要罰款,住戶羅婦因被罰3萬1000元,不服而提告,台北地院以羅婦使用自己的「專有停車格」,未超出停車格範圍,也沒違反其他住戶權益,不應受干涉,判羅婦勝訴,同時認定該社區停車格只能停汽車的管理辦法無效。「希望之河」社區管 ...
內訂定停車場管理 辦法。而社區規約基本上就是大樓的法律依據,如果 在住戶約規裡有明訂社區內每個停車位僅供停放一部汽車,汽、機車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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