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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就業服務:指協助國民就業及雇主徵求員工所提供之服務。 二、就業服務機構:指提供就業服務之機構;其由政府機關設置者,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其由政府以外之私人或團體所設置者,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三、雇主: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 四、中高齡者: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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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項第六款及前款以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管理。 五、其他 .... 第一項私立就業 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設立許可條件、期間、廢止許可、許可證更新及其他管理 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 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辦理仲介業務,未依規定與雇主或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
檢視現行法規 就業服務法 ( 民國 101 年 11 月 28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44 條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檢視現行法條
https://laws.mol.gov.tw/.../FINTQRY05.aspx?...勞職許字第%200980504588%20號%20...
一、 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款至第6款之規定引進專業人士之第一類外國人,其聘僱許可期限一次為3年,3年期滿可再續聘3年,且無聘僱期間最長9年及聘僱滿3年就須出國一天以上之限制規定。 二、 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8款至第11款之規定引進藍領人力之 ...
立就業服務機構;其由政府以外之私人或團體所設置者,為私立就業. 服務機構。 三、雇主: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 四、中高齡者: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國民。 五、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 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 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 ...
2017年9月14日 - 罰鍰(新台幣) 違反就業服務法條文違反說明30萬元~150萬元第5條第1項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