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得架設廣播設備,以警示駕駛人、行人。 第四條. 救護車之使用以下列範圍為限: 一、救護及運送傷病患。 二、運送執行緊急傷病患救護工作之救護人員。 三、緊急運送醫療救護器材、藥品、血液或供移植之器官。 四、支援防疫措施。 五、支援其他經衛生或消防主管機關指派之救護有關工作。 第五條. 救護車設置機關(構),應依救護 ...
法規名稱:, 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8月13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90263087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1;增訂第3條之1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衛生 / 醫政 ...
四、申請展延效期之救護車應符合「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規定。 五、「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救護車登記費為新台幣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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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標準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二、救護車分為一般救護車及加護救護車。 三、一般救護車應有下列之裝備: (一)氧氣組:攜帶式及固定式各一組。
加護救護車之裝備標準,如 附 表 二。 前項標準所列裝備,得於出勤時,依需要攜至車上。 第 3-1 條 救護車得架設廣播設備 ,以警示駕駛人、行人 ...
民間救護車機構主要以非緊急傷病患運送為主(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第2條), 包括(一)轉診病人之運送。(二)非緊急醫療救護病人之運送。(三)依救護指揮中心 ...
救護車之使用以下列範圍為限: 一、救護及運送傷病患。 二、運送執行緊急傷病患救護工作之救護人員。 三、緊急運送醫療救護器材、藥品、血液或供移植之器官。 四、支援防疫措施 ...
法規名稱:, 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 ... 救護車分為一般救護車 及加護救護車;其裝備標準、用途及有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