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臺中市為加強攤販輔導與管理,維護市容、交通、衛生及商業秩序,特制 定本自治條例。 第 2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本府經濟發展處 為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機關)及其權責如下:
法規名稱: 廢 桃園縣攤販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法濟字第10502901791號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工商發展類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電話總機: 03-3322101 傳真電話:03-3391726 系統版本:106.11.15
2016年6月24日 ... 經濟發展局公布施行「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攤商即日起可依法申請 設置「攤販集中區」,申請通過者即可合法於道路範圍內設攤; ...
第1 條為加強本市攤販管理,維持商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2 條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攤販:指於戶外設攤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者。
為加強本市攤販管理,維持商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本 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經濟發展局( 以下 ...
為促進桃園縣商圈發展,管理及維護其經營環境,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核准者,得 於核准營業時間內設置活動性攤位展售商品,不受桃園縣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之限制:
修正「桃園縣攤販管理自治條例」. 主管機關:, 桃園縣政府法制處. 公布機關 ... 所稱 主管機關,在縣為縣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其權責劃分如左: 一、攤販 ...
2005年5月24日 ... 桃園縣攤販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93 年10 月11 日府法一字第0930261989 號令 公布. 第一. 條.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攤販管理,維持 ...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 公布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1050290179號令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