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授權,就活動之範圍、種類、時間及行為加以規範,並就水域環境資源及維護遊客安全公告活動禁止區域,使人民可確知其活動所應遵守之規範。 現有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定之水上遊憩管理自治條例,條文主要以活動器具之管理及民間申請水上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申請程序為重點,對各項活動之安全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 之。 第二條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 他中央法令及地方自治法規辦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水域遊憩活動,指在水域從事下列活動:. 一、游泳、衝浪、潛水。 二、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
一、本條例於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第三十六條明定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本辦法另增訂第十條有關保險之規定。爰刪除本條第一項要求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投保責任保險之規定。 二、實務上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除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外,尚有俱樂部、 ...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中央法令及地方自治法規辦理。
(一)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 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 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提供場地從事衝浪活動者,另需檢附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
水域管理機關得視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管理需要,訂定活動注意事項,要求水域遊憩活動經營 業者投保責任保險、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等相關事項。 水域管理機關應擇明顯處設置告示牌,標明該水域之特性、活動者應遵守注意事項,及建立 ...
漁業署 於 2014/11/4 下午 05:05:27 發表 張振豪您好: 從事海上休閒性釣魚活動,應搭乘遊艇或娛樂漁業漁船為之,獨木舟活動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係屬水域遊憩活動,從事獨木舟活動應遵守該辦法相關規定。
主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 十二條附表八」,業經本部 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以交. 路(一)字第1058200070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 發布令. 敗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訂. 正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海岸 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行政院海聲巡防署海洋巡. 防總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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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為依本辦法管理水域遊憩活動,應經公告適用,方得依本條例處罰。」 註二:本辦法訂定機關交通部,並非得為限制命令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六十條規定,本辦法規定內容,須經管理機關公告適用後,違反本辦法者,方得依本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