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或是販賣業藥商,都應須向直轄市或縣(市) 衛生.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執照,有以下幾個步驟. Page 2. 1. 取得直轄市或縣(市) 衛生主管機關藥商籌設同意函. 因醫療器材的營業項目代碼尾數為1(需取得相關單位核准同意函),必須. 先取得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藥商籌設同意函. 醫療器材的籌設同意函需 ...
連線傳輸設施、廢(污)水(前)處理 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及設置於放流 口、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排放口之設施外,其餘各項設施自完成水措計畫核准 文件或許可證(文件)之變更日起,累計正常日數達365 日以上,且無「水污染 ...
前言 3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95年10月 16日訂定發迄今, 歷經3次修正,已建立各項水污 染防治措施之管理制度,促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 設置功能足夠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並妥善操作管理。
一、本條新增。 二、為簡化工業減廢、製程循環或處理設施單元間迴流、返送之管理,爰 增列本條規定。 三、第一項各款明列不適用本章回收使用規定之情形,係參考九十七年一 月八日環署水字第0九七000二四七二號函釋。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放流水標準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 文 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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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95 年10 月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6 年12 月2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60103859號令.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九十. 五年十月十六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九十九年七月七日、一百零二年. 三月八日及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一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2 年5 月31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20044374 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條本辦法專用名. 詞,定義如下:. 一、共同設置廢(污). 水(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