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自96年1月19日起對於計程車駕駛人申請執業登記各項(測驗、講習、領證)採 收費制度,收費項目如下:. 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300元;僅參加地理環境測驗者 ,新臺幣100元。 在職講習:新臺幣300元。 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 新臺幣200元。 但現有計程車駕駛人持95年6月30日以前所發之舊證配合警察機關 公務 ...
2017年6月15日 - 2017年初時Uber被政府逼退宣告退出臺灣、本年剛過一半全台第一輛無人駕駛小巴上路了,近日大法官又出具釋字第749號,認為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執業中犯罪有前科者,三年內不能在職業、而且吊銷駕照」規定違憲,間接放寬計程車司機就業門檻,臺灣今年公路生態如此紛亂,民眾於趕時間、就醫、飲酒時等情境都 ...
09479502, 珊妮服飾行, 臺北市商業處, 柯陳淑麗, 歇業, 獨資, 50000,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20之1號1樓, 服裝飾品買賣, 1985/6/13. 09479524, 百珠服飾行 ... 09480162, 康進榮自營計程車行, 新北市政府, 康進榮, 歇業, 獨資, 30000,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2段12-22號3樓, 計程車客運業@@, 1985/12/16. 09480199, 名軒影視社 ...
中華民國97年8月28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交字第0970105940號令修正第15點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生效. 【法規內容】. 第1點. 為統一律定警察機關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之相關作業程序,及落實執業動態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第2點. 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計程車執業登記業務之主管單位為交通警察(大)隊。
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中犯有(1)妨害自由(2)睹博(3)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罪,經判決. 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廢止其執業登記。 (1). 20. ( ) 自營計程車需僱用他人替代,其受僱人須報請當地(1)警察機關(2)公路監理機關(3). 駕駛員職業工會核准後方得替代駕駛營業。 (2). 21. ( ) 車齡多少年以上之營業車,每年需檢驗2次(1)3年(2)4年(3)5年。
2017年3月31日 - 明天起計程車司機職業年齡上限延長至70歲。交通部指出,鑑於人口高齡化及延後退休年齡已為國際趨勢,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及參考國外經驗,經審慎評估及研議,通過以更嚴謹的特定條件及管理機制為配套措施,讓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小型車職業駕駛人(計程車司機)由68歲繼續執業至70歲,約影響近萬人。
負責人:汪輝煌·公司名:汪輝煌自營計程車·統一編號:01648792·公司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安西路21巷9號·資本額:30000·公司狀況:核准設立·核准設立日期:198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