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 - 本標準規定之一切有關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切實辦理,並應經常注意與保養以保持其效能,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補修或採其他必要措施;如有臨時拆除或使其暫時失效之必要時,應顧及勞工安全及作業狀況,使其暫停工作或採其他必要措施,於其原因消失後,應即恢復原狀。
2011年11月22日 - 本標準規定之一切有關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切實辦理,並應經常注意與保養以保持其效能,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補修或採其他必要措施;如有臨時拆除或使其暫時失效之必要時,應顧及勞工安全及作業狀況,使其暫停工作或採其他必要措施,於其原因消失後,應即恢復原狀。
2017年2月22日 - 本標準規定之一切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衛生設施於施工規劃階段須納入考量。 二、依營建法規等規定須有施工計畫者,應將安全衛生設施列入施工計畫內。 三、前二款規定,於工程施工期間須切實辦理。 四、經常注意與保養以保持其效能,發現有異常時,應即補修或採其他必要措施。
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6411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3條、第4條、第6條、第13條、第17條至第19條、第22條、第23條、第25條、第27條、第34條、第四章章名、第39條、第40條、第42條、 第43條、第48條、第51條、第54條、 ...
本標準適用於從事營造作業之有關事業。 第三條. 本標準規定之一切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衛生設施於施工規劃階段須納入考量。 二、依營建法規等規定須有施工計畫者,應將安全衛生設施列入施工計畫內。 三、前二款規定,於工程施工期間須切實辦理。 四、經常注意與保養以保持其效能,發現有異常時,應即 ...
依目前勞動法令附屬法規之制定方式,除一般勞工工作場所之現場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以.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外,各種特殊作業均以特定專業標準規定,有關營造業之安全衛. 生設施,係以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為主。該標準包括工作場所、物料之儲存、施工架、露. 天開挖、隧道、坑道開挖、沈箱、沈筒、井筒、圍堰及壓氣施工、基樁 ...
法規體系 ※精神: 針對營造作業過程中可能引起災害之場所、機具、物體,進行安全及衛生防護設施標準 之規定,增加從事營造作業人員之安全,降 低傷亡之機率。※體系: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圖例解說 壹、前言 依目前勞動法令附屬法規之制定方式,除一般勞工工作場所之現場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以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外,各種特殊作業均以特定專業標準規定,有關營造業之安全衛
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