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農業設施種類及分類別規定(節錄農作產銷設施部份) 設施 種類 類別 許可使用 細目 申請基準或條件 可申請用地別 農作產銷設施 農業生產設施 溫室 溫室以一層樓為限。應以採光材質搭建,並配置溫度控制及換氣裝置。
六、其他農作產銷設施:指供與農業經營使用有關之設施。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應符合附表一相關規定。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設施,得依實際需求,配置車輛運(迴)轉空間、附屬設施所需空間及衛生設備。但車輛運(迴)轉空間,不列計於興建面積。 第一項各款設施,依消防、環保、建築管理等法規應配置附屬設施者,其所需 ...
六、其他農作產銷設施:指供與農業經營使用有關之設施。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應符合附表一相關規定。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設施,得依實際需求,配置車輛運(迴)轉空間、附屬設施所需空間及衛生設備。但車輛運(迴)轉空間,不列計於興建面積。 第一項各款設施,依消防、環保、建築管理等法規應配置附屬設施者,其所需 ...
三、復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13條附表1規定,其他農作產銷 設施定有「擋土牆」之設施細目,其申請基準或條件規定,應依生產需要核定。是 以,臺端得依前開規定申請擋土牆之容許使用,並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就農地 ...
五、農田灌溉排水設施:指供農田灌溉排水有關之設施。 六、其他農作產銷設施:指供與農業經營使用有關之設施。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應符合附表相關規定。 第 14 條 申請林業設施之韕許使用,其經營計畫應敘明下列事項:
五、農田灌溉排水設施:指供農田灌溉排水有關之設施。 六、其他農作產銷設施:指供與農業經營使用有關之設施。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應符合附表一相關規定。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設施,得依實際需求,配置車輛運(迴)轉空間、 ...
法規內容: ... 二、休閒農場內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所定之農業用地範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休閒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 ... 六、申請休閒農場內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填具申請書( 如附件一)並檢附下列資料一式五份,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提出: (一)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畜禽糞尿及其他農業. 廢棄物飼料化、肥料. 化、能源化或材料化. 所需之設施。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 使用細目、範圍及設施基. 準,除依附表五規定辦理. 外,應符合畜牧法、畜牧. 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種. 畜禽生產場所之設備標. 準、動物傳染病防治條. 例、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 輸車消毒及管理辦法有關. 消毒設施與設備之設置規. 定。
企劃處林珈芝. 壹. 前言.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 條之1 規定,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應先申請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本會依同條第3 項之授權規定,於92 年12 月15 日訂定「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發布執行。復於98 年3 月16 日進行第一次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 ...
文/企劃處林珈芝、盧又銘. 前言.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規定,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應先申請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農委會依同條第3項之授權規定,於92年12月15日訂定「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發布執行。復於98年3月16日進行第一次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