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之許可及管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 依本規則辦理。
常見問答. 販賣菸酒,是否需要申請菸酒販賣業許可執照? 自91年1月1日起,販賣菸酒只須向臺北市商業處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及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即可,不須申請菸酒販賣業許可執照。如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暨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2-27208889/1999轉轉6294 ...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業經臺北市政府100年8月9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2601600號令修正發布實施,有關補習班退費規定(第33條)修正如后,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應依下列規定退費:(計算方式以雙方約定費用為準).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 ...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三十三條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 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當期 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但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千元 部分,仍應退還。 二、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 當 ...
名稱:,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 第三十三條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 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應 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 ... 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 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者,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 退還。
『退費名堂多』-解析補習班退費規定的黑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消費者刷卡7萬元報名補習班課程,十分鐘後,以電話取消課程,並要求退費被拒。 消費者 ...
依照「補習與進修教育法」規定,短期 補習班的收、退費標準及學生權益,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負責管理。因為屬於地方自治法規,各地規定不同,換言之,你上的學校若是在新竹立案,就適用於新竹的標準;在台北立案,自然就得遵照台北的 ...
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事項第12點也規定,依教育部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之相關規定辦理;如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更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者,從其規定。因此,補習班的退費標準會因所在直轄市、縣(市)而有不同。例如: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
[新竹市府] 請補習班設立人或班主任參加本市「107 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研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請查照。 [花蓮縣府] 公告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020192385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在配合修正本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前,退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