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第二類電信事業一. 般業務:指第四款. 以外之第二類電信. 事業業務。 十、公司 內部網路通信. 服務:指經營者以. 租用第一類電信事. 業之電路,並設置. 節點構成網 路,以. 提供用戶作公司之. 內部單位、分公. 司、分支機構及其. 關係企業間通信之. 服務。 十一、批發轉售服務:. 指經營者未租用. 電信事業之電路. 或頻寬,以批發. 方式承購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鑑於詐騙集團利用電話詐騙民眾已為 嚴重之社會問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營造健全之通訊環境,基於電信法第一條保障 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之立法意旨,爰要求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既有系統審驗及 增訂國內發話國內受話之話務,其話務不得繞出國境之原則,以確保通訊品質,並 ...
2017年1月20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中華民國106 年1 月13 日通傳平臺字第10541048710 號. 主旨:預告修正「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六條之一草案。 依據:行政 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98年3月6日 通傳營字第09841010140號 修正「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附修正「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主任委員 彭 芸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0641012890號. 主旨:預告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 ...
為加強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對有線廣播電視產業相關管理輔導政策之聯繫,並促進有線廣播電視產業與主管機關之良性互動,以期順利推動有線廣播電視相關政策及促進有線電視產業發展,本會循例於本年度分別舉辦兩場二天一夜之「有線廣播電視發展研討會」,詳細行程請參閱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 ...
各位粉絲您好: 一、本會業於107年2月8日發布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部分條文及附表,以合理性及合義務性 ...
... 一般第二類電信事業,應該在取得許可證明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一般」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有效期間為三年,「特殊」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有效期間為十年,期限屆滿前六個月,應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
NCC今天說,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修正重點包括對有資安疑慮的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特別規定等,強化電信資安管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午舉行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說明會,NCC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因應 ...
為放寬第二類電信事業虛擬行動轉售服務(MVNO)業者得以批發轉售行動寬頻(4G)服務,並解除至少必須提供語音服務的限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決議通過預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和第16條修正草案,預計從明年2月中旬,MV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