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第 1 條本辦法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人民、團體或廠商,依本辦法規定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或持有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刀械;原住民或漁民申請製造、運輸、持有自製之獵槍或魚槍;原住民相互間或漁民相互間販賣、轉讓、 ...
廠商經營刀械輸出入貿易或製造、販賣營業項目者,應檢具申請書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公司申請時,應另檢附經濟部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 事業登記預查核定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蓋公司圖章及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 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 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 以下罰金。」其中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運輸具殺傷力之空氣槍為處罰要件部分, 不論行為人 ...
2007年9月1日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民國94 年01 月26 日修正) 第4 條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二、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 ...
本辦法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指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所定之原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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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識】各種管制刀械圖例與定義以下圖片資料引用自網路資料來源: 國內刀匠管制刀械定義: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 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 ...
2010年8月14日 - 您講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跟它的許可辦法,我已經熟到不行了! 我的意思是說這 ... 開封的刀,需不需要管制,受限在他的長度,款式。菜刀不需要 ...
前些日子,筆者將自己申請進口的兩把武士刀送驗了,送驗的結果當然列屬於台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列管刀械”武士刀”,這次跟前幾次一樣,皆按照 ...
新式身分證剛換發,不少民眾最近也趕著幫收藏的刀械換新身分證,因為依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槍砲刀械許可證每二年為一期,並於一月換證,有人忙著換證,有人則因收藏者過世或家屬反對收藏而繳銷刀械。中式刀劍、指揮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