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20. 創用CC 授權條款 本著作係採用創用CC 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3.0 台灣授權條款授權. (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 11. 什麼情形下會構成「抄襲 」? 經常聽到有人指稱別人「抄襲」他的著作,侵害他的著作權,也常聽到有人會問, 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著作的「抄襲」?事實上,著作權法從來沒有使用過「抄襲」這二個字 。
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於著作權合理使用之 ...
因此,所謂「智慧財產權」,可說是各國法律為了保護人類 精神活動成果,而創設各種權益或保護規定的統稱。因為這些權利都是法律所創設出來「無形」的權益,一般也會稱為「無形財產權」或「無體財產權 ...
(章忠信90.09.01.完成93.06.10.最後更新) E-mail: ch7943wa@ms12.hinet.net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製版權」是各國著作權法所沒有,而屬於我國著作權法的特別規定,又由於一般人對於「著作權」通常以「版權」稱之,就更不易弄清楚「製版權」的真正內涵。 「製版權」與「著作權」最大的不同,在於「製版權」是以沒有著作財產權或著作財產權 ...
然而此類活動如係於餐廳舉辦,而該餐廳業者經徵得著作權利人之授權(視聽著作權 利人之公開上映授權或音樂著作權利人公開演出之授權)者,機關或公司行號之使用行為即由餐廳業者所取得之使用授權所涵蓋,無需再考慮是否符合合理使用情形,自 ...
2017年7月25日 ... 情況很多,包括重製、改作、散布等等,本文針對「重製」進行討論。 「重製」與「改作」 白話得說就是「抄襲」,也就是指在「接觸」他人創作後,創作出「實質相似」而沒有創新 表現。著作權法規定重製權與改作權專屬於著作人,所以如果其他人在未經著作人 同意下對他的著作進行「二次創作」,就可能侵害到著作權。 著作權法 ...
我國著作權法第65條第1、2項規定之合理使用概括條款及四款. 合理使用法定判斷 基準,有諸多值得檢討之處,如沒有對合理使用. 加以定義、四款判斷基準中充滿了不 確定法律概念、四款判斷基準. 彼此間的關係及其比重不明等等。本文聚焦於合理 使用成立與否之. 認定上,這四款法定判斷基準是否僅屬於訓示規定,法院是否有義.
2017年4月25日 ... 基本上,整體社會文化的發展,可說都是踏著前人的腳步繼續前進,著作權法其實也 體現了這樣的情形,除了第10 條之1 規定,著作權僅保護具體的表達,不保護抽象的 思想、概念、原理、原則之外,第44 條至第63 條有關個別著作財產權的限制,以及第 65 條第2 項有關其他合理使用的規定,提供著作利用人在特定 ...
合理使用(英語:Fair use),是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一個概念,它允許人們無需徵求版權所有者的同意,就可以自由使用受版權保護的部分內容。「合理使用」這個概念在美國等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中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