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紙、通訊稿及雜誌出版事業,得於設立登記前依本要點規定申請出 版品名稱預查,並保留該名稱之使用權。圖書、有聲出版業於設立登 記前申請出版業名稱預查者,亦同。 二、申請出版品或出版業名稱預查,應由預定擔任之發行人出具申請 ...
出版事業處全體同仁合影。 行政院新聞局為出版事業之主管機關,業管涵蓋全國之 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圖書出版及有聲出版等。該等業務係於民國62年由內政部移 轉新聞局掌理,於新聞局下設出版事業處。依據新聞局組織條例,出版處業務的職掌 為出版事業之登記、管理、輔導、獎助等。目前出版處設有四個科,三個核驗中心。
Page 1. (台灣省政府政風處. 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 局版臺省誌第386號.
2009年9月27日 ... 自6/19 起(公告函請參閱p.11),如看診時發現疑似因H1N1 新型流感併發重症病人, . 請依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之流感併發重症報告時限,至本局「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 中進行通報。 2. 為響應環保並加速資訊傳遞,若您願意由紙本郵寄改為E-mail 方式收取本刊物,請電話. 或傳真告知本局。電話:0800-880995; ...
摘要說明因政府組織改造,自2012年5月20日起,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處原有業務 除流行音樂移撥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外, 其餘對圖書、報紙、雜誌、漫畫及數位出版事業之輔導、獎勵、補助、管理及資訊蒐集 等工作將併入文化部之「人文及出版司」辦理,俾持續推動提振出版產業之政策,以 促進 ...
1. 定點監視週報此刊為最終刊,感謝各位定點醫師的支持與合作,使定點醫師監視管理資 訊系統能順利運作20 年,再次感謝各位定點醫師的熱心參與。爾後,相關的疫情資訊與 疾病監測資料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此一命令,直至1988年1月1日方告廢除,此後,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出版事業登記證申請的態度從限制轉為開放,最終於1999年1月25日,出版登記事業 證制度伴隨 ...
摘要說明 因政府組織改造,自2012年5月20日起,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處原有業務除流行音樂移撥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外,其餘對圖書、報紙、雜誌、漫畫及數位出版事業之輔導、獎勵、補助、管理及資訊蒐集 ...
本期內容. 2007 年第42 週(10/14-10/20). 訊息交流:. 中央地方攜手努力,全國紅眼症疫情已趨緩、紅眼疫. 情趨緩再次證明衛生習慣第一條洗手簡單又有. 效、流感疫苗接種回溫!疾管局呼籲:疫苗數量有. 限,符合接種條件民眾請儘速接種、疾管局澄清:10. 劑型流感疫苗效果及安全性與單劑型相同. 定點監視週報. Sentinel Surveillance ...
外籍人民得依本法規定聲請發行出版品,並遵守中華民國關於出版品之一 切法令。 第二章新聞紙及雜誌. 第 9 條. 新聞紙或雜誌之發行,應由發行人於首次發行前,填具登記聲請書報經該管直轄市政府或該管縣 (市) 政府轉報省政府,核與規定相符者,准予發行,並轉請行政院新聞局發給登記證。 前項登記手續各級機關均應於十日內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