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得分類為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債,僅限於以下三類:(1)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 目的為近期內出售或再買回;(2)其屬合併管理 之一組可辨認金融商品投資之部分,且有證據 顯示近期該組合實際上為短期獲利之操作模
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 續後評價 重分類 減損及迴轉 原始認列 續後評價 基本原則 金融資產 以公平價值衡量為 ... 間差額,再減除曾認列之減損金額後之餘額列為當期減損損失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無須處理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符合第13段規定,須與 ...
衍生性 商品之所有合約權利或合約義務於資產負債表認列為資產或負債。惟應注意者,衍生性商 ... 金融資產,實務上依IAS 39 對不同分類金融資產(例如交易目的、備供出售等)之定義決 定之。 (二) 金融商品除列 1.金融資產除列決策流程 IAS 39 ...
除第34號公報第3段所列金融商品外,其餘金融商品(含衍生性商品)均應依第34號 公報規定處理。另外,購買或出售非金融項目之合約,若得以現金或其他金融商品淨 ...
第34號公報對金融商品(含衍生性商品)提供完整且一致的會計處理準則,為我國邁 向公平價值會計之新紀元,然因其顛覆許多傳統會計處理,恐將造成國內企業相當大 ...
以公平價值法(Fair Value, FV)認列金融商品乃全球會計潮流; 衍生性金融商品若不以 公平價值評價, ... 第34號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2003首次,2005修正).
Y. C. Tsai, NTU 6 一.我國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必要性 --從匯率選擇權說起 Y. C. Tsai, NTU 7 二、第34號公報主要內容簡介 (一)、非衍生性金融商品會計處理要點 金融商品之認列與衡量摘要表 壹、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匯率部份) 金融資產 ...
的選擇權契約,甚至是與股票或債券相連結的衍生性商品。衍生性商品被定義為. 一種金融工具,在幾十年來的發展之下,衍生性商品已有長足的發展,交易活絡. 的衍生 ...
本公報係訂定金融商品(含衍生性商品)之表達與揭露準則 。 .... 債及權益商品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或其組成 ... 則此義務符合金融負債之定義,例如:.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 四號. 「金融 ... 屬衍生性商品者,不. 得重分類為 ... 融商品。 -1原分類為備供出售之. 金融資產,若符合放款. 及應收款定義,且企業. 有意圖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