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 ...
五、信託業公會或其認可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者,並經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法規測驗合格。 ...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從事證券投資分析之人員,除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八條第六項規定者外,不得與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辦理投資 ...
跳到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總經理、業務部門之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及分支機構經理人、部門主管與業務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為專任; 其於執行職務前,應由所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向同業公會登錄,非經登錄,不得執行業務。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為前項之登錄;已登錄者, ...
跳到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 二、該事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已訂定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之作業原則,以確保公平對待所有客戶。 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從事證券投資分析之人員或他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八條 ...
第2-1 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資 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專業投 資機構相關工作 ...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93 年10 月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1 年08 月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10032368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01.08.01).doc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 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第二條之一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 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99.10.11金管證券字第0990051567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規則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負責人,指依公司法第八條或其他法律之規定應負責之人。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二 條 本規則所稱負責人,指依公司法第八條或其他法律之規定應負責人。 本規則所稱業務人員,指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