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左: 一、航業:指經營船舶運送、船務代理、海運承攬運送、貨櫃集散站、 船舶出租等事業。 二、船舶運送業:指以船舶經營客貨運送而受報酬之事業。 三、船務代理業:指受船舶運送業或其他有權委託人之委託,在約定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其有關業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四、海運承攬運送 ...
法規名稱:, 船舶運送業及載客小船經營業油價補貼作業執行要點. 修正時間:, 中華 民國104年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16日交通部交管字第 1045002942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交通 / 航政 ...
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載客小船:係指以運送旅客為目的之船舶法第三條所 稱之小船。 二、載客小船經營業:指以小船運送旅客為營業者。 三、載客碼頭:指經 交通局公告為船舶載客營運使用之碼頭。 四、停泊船席:供船舶非營運時停靠使用之 船席。 五、靠泊船席:供船舶營運時停靠上下乘客之船席。 第二章載客小船營運之 申請及 ...
小船經營業在【工商臉書】有公路經營業76筆2頁與鐵路經營業中華黃頁,二、 本部受理船舶運送業及載客小船經營業 (以下簡稱業者)申請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營運 補貼之條件如下: (一) 船舶運送業以經營臺灣與離島間,或離島之間航線,具固定 ...
離島海運補貼問題之研究-小船之營運與管理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運輸經營管理組 計畫編號: MOTC-IOT-93-MAA013 報告內容 研究緣起與目的 小船接受補貼之爭議 小船管理法規概述 載客船舶監理 小船接受補貼政策 小船營運成本分析 結論與建議 研究緣起 「發展 ...
第 七 條 載客小船經營業經審議通過後,應於一年內向交通局申請核發營運許可。 載客小船經營業經審議通過後,應於一年內向交通局申請核發營運許可,倘逾期未提出申請,業者應重行提請審議。 第三章 藍色公路碼頭、船席使用及航道管理 章名 第 八 ...
最新消息 106.07.12 經商字第 10602414670 號函公告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增列「JH01011居家式服務業」、「JH02011日間照顧服務業」、「JH02021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JH02031團體家屋服務業」、「D101071輸配電業」、「D101081 ...
G406040商港區拖駁船 業 (原:G406041商港區拖駁船業) 從事商港區民營拖駁船業務等行業。 (原:依商港法及國際商港棧埠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商港區民營拖駁船業務等行業 ...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中央法令及地方自治法規辦理。
六、載客小船經營業 。 七、民用航空運輸業。 計程車客運業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94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修正前原條文-- 本條例所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