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全國農業金庫是國營金融事業嗎? 依「農業金融法」第12條規定,全國農業金庫之發起人,以政府及各級農、漁會為限;另第15條規定,政府為全國農業金庫發起人時,其成立初期之出資額定為該金庫資本總額49%,並於該金庫成立滿3年後逐年降低政府出資比例至20%以下。 全國農業金庫於94年5月26日正式營運,目前政府投資於 ...
2017年1月30日 - 為建立農業金融體系,全國農業金庫由各級農、漁會本合作之理念發起設立。 全國農業金庫申請設立許可之程序、條件、應檢附文件、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4條(信用部任務). 信用部以辦理農、林、漁、牧融資及消費性貸款為任務;全國農業金庫以輔導信用部業務發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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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或損害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 於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農業金融機構:包括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 二、一定金額:指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 三、通貨交易:指單筆現金收或付(在會計處理上,凡以現金收支傳票記帳者皆屬之)或換鈔交易。 四、客戶:指農業金融機構之客戶。 五、實質受益人:指對客戶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 ...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為健全農業金融機構之經營,保障存款人權益,促進農、漁村經濟發展, 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本法所稱農業金融機構,包括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 ...
農業金融法之施行、修正及公布日期與條文:. 農業金融法於【民國93年1月30日】正式 施行,而民國95年5月30日修正公. 布之條文,自【民國95年7月1日】起施行。
自從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李前總統出席「全國農漁會第二次共識大會」,. 率先 提出制定「農業金融法」呼籲,讓制定「農業金融法」成為各界熱烈討論焦點。
第五十條. 全國農業金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 以下罰鍰: ...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三條準用銀行法第五十一條所為規定。
100.3.29立法院三讀通過100.4.13總統令公布農業金融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 條文對照表. 農業金融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政府為建立自主農業金融體系,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