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的意義及好處. 公證之意義 什麼是公證與認證? 一、公證: 公證係指公證人因 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就請求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及其他與請求人有關之私權 事實,出具公證書予以證明之意。 公證之事項如有以下情形,經請求人約定逕受強制 執行並載明於公證書者,則公證書即得為執行名義,據以聲請強制執行,不需另行 訴訟。
案例:. 王老太太的老伴過世後,一雙子女又旅居國外,不聞不問,只有姪女小茜常常 來陪伴、照護王老太太,王老太太經常出入醫院,也是小茜在旁照顧,兩人情同母女, 王老太太也十分疼愛小茜,想到自己年事已高,希望把名下的僅有房屋給小茜繼承, 自己走了以後,小茜經濟也能有所保障,所以趁某日精神好的時候,書寫了一份遺囑, ...
公證遺囑: 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 遺囑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 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 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明日 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
遺囑&遺產繼承權 遺囑(一)意義: 係遺囑人死亡時,始發生法律效力之單獨行為1199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為確保遺囑人之真意,防止利害關係人之爭執,法律規定遺囑之種類及必須遵守的法定方式。
2018年2月7日 ...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則是,見證人於遺囑公證進行程序過程中,因種種因素曾一度中途 離開,是否會影響公證遺囑的效力呢? 關於此點,實務明白 ...
2016年10月21日 ... 淺談公證遺囑要件及效力. 公證遺囑,係指經公證人依法定之公證程序作成之遺囑, 而依民法第1191條規定:「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 ...
只要準備好遺囑人(跟到場人)的身分證件、要交代的財產資料等,即可至公證處、所 辦理遺囑公證或 ... 遺囑即便侵害特留分,仍然發生效力,只是有特留分扣減的問題:.
可以,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年滿十六歲才能立遺囑,但十六歲以上二 .... 公證人所作的文書具有其特定的法律效力,非其他人所能取代,在遺囑部分包括可 ...
遺囑何時發生效力 ? 遺囑能否更改? 遺囑能否撤回? 遺囑有數個時,以哪個為準? 遺囑所列之遺產於遺囑人死亡時已不存在,應如何處理? 遺贈之財產若於遺贈人死亡時已不存在,應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