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對於客戶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 主管機關得令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前項應保守秘密之資料訂定相關之書面保密措施,並以公告、網際網路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揭露保密措施之重要事項。
檢視現行法條, 第45 條, 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與下列對象為授信以外之交易時,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並應經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之決議後為之: 一、該金融控股公司與其負責人及大股東。 二、該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及大股東為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或擔任負責人之企業,或為代表人之 ...
... 管理運用管理辦法運用信託財產或信託資金所為之交易;暨證券投資信託子公司,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 (二)金融控股公司 之銀行子公司,與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一至第七款所指事業以外之 ...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交易規則 第一條 ... 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或「票券金融公司 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 ...
金融控股公司法 3 1. 金融控股公司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09 月30 日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為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之合併監理,促 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對於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申報之事項擬予. 變更者, 應報經主管機關許可,並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及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 第15 條. 金融 控股公司得持有子公司已發行全部股份或資本總額,不受公司法第二. 條第一項第四 款及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與發起人. 人數之限制。該子公司 之 ...
法規名稱: 企業併購法 法規文號: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一0四000七八三三一號令 發布日期: 104年7月8日 條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利企業以併購進行組織調整,發揮企業經營效率,特制定本法。 第2條 ...
肆、金控 集團投資不動產之監理原則 一、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 與利害關係人 ... 、租賃、資產管理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務,所應對之利害關係人及關注議題亦相當廣泛,為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更 … 富邦金控-公司治理 ...
修訂「重要子公司」定義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第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認定標準 6 重大訊息處理程序 ... 投控/金控公司 代子公司公告月營收之申報原則 註:上市櫃之投控及金控公司按月代其子公司申報月營業額資訊,係依 ...
一、為促進推動政府都市更新政策,金控公司(銀行)轉投資之資產管理 公司(下稱 AMC)得轉投資都市更新服務公司,並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持股比率不得超過該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