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isc.com.tw 21 金融消費者保護及爭議處理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專題報導 機關公告之事業。 (二) 金融消費者 指接受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 者。但下列專業投資機構及符合一定財力或專
3 之權利與義務,以有效預防金融消費爭議發生。 爭議處理機構辦理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前項業務,得向金融服務業收取年費及爭議 處理服務費。 前項年費及服務費之收取標準及有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
2011年6月13日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3861號令制訂 公布.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公平、合理、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 事件,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三條本法 ...
2016年2月3日 ... 發文字號:金管法字第10400555610號. 一、 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但書第一款所稱專業投資機構,其 範圍如下:. (一) 國內外之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基金管理公司及政府投資 機構。 (二) 國內外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 ...
而有關金保法所稱之金融消費者,不包括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 ... 綜合規劃處、資訊服務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
一)依金保法第4 條第1 項規定,凡接受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 ... 正 本:中○○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 ...
一百零五年二月二日金管法字第一○四. ○○五五五六一○號令. 說明. 一、依據金融 消費者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四條. 第二項規定辦理。 一、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 ...
2016年2月3日 ... (二) 國內外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金融服務業依證券投資 信託及顧問法、期貨交易法或信託業法經理之基金或接受金融消費者 ...
二、本法第四條第一項但書第. 一款所稱專業投資機. 構,其範圍如下:. (一)國內外之 銀行業、證券. 業、期貨業、保險業、. 基金管理公司及政府. 投資機構。 (二)國內外之 ...
第一項所稱電子票證業,指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之發行機構。 檢視 現行法條, 第4 條, 本法所稱金融消費者,指接受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