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之許可及管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 依本規則辦理。
第二類學生交通車,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出廠年限逾十年者:適用或準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八十六條第 一項第七款出廠 逾十年遊覽車,應隨車攜帶合法汽車修理業出具之 四個月內保養紀錄表影本之規定。 二、出廠年限逾十二年者:除依前款 ...
其經主管機關核准籌設後,申請人應於六個月內檢具有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 。 第五條補習班名稱應標明設立之類別或科目,以資識別,並不得以國名、地名或 其他易使人誤認與機關、學校、公益團體有關或妨害公序良俗之名稱。但機關、學校或 團體附設者,應冠以主體名稱。 同一性質之補習班,不得於本市使用相同或類似名稱 ...
公司附設短期補習班立案申請書 V 2 V 09 公司附設短期補習班立案申請檢核表 V 2 V 10 ... 參.高雄南市轄內申請設立補習班 1. 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2. 高雄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自治條例施行細則 ...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處理民眾檢舉未立案補習班之案件,皆立即錄案並排定稽查行程,針對蘋果日報於97年6月13日報導中指出,民眾檢舉新店市旺得富文理語文短期補習班未立案違法招生已達半年1案,本局經查證後,說明案件處理流程如下:一、96年12月31日 ...
依照「補習與進修教育法」規定,短期 補習班的收、退費標準及學生權益,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負責管理。因為屬於地方自治法規,各地規定不同,換言之,你上的學校若是在新竹立案,就適用於新竹的標準;在台北立案,自然就得遵照台北的 ...
高雄市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之設立及管理,依本自治條例之規定,本自治 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補習班,係指以補充 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上課人數在五人以上,並有固定班址之短期補習教育 機構 ...
法規名稱:, 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 0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7月9日高雄市政府九十六高市府教四字第 0960033744號令修正公布第17條、第18條、第26條條文.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教育 類 ...
第一條本細則依高雄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市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得設置之類科如下: 一、文理類:語文、歷史、地理、數學、 ... 八、核准使用用途為補習班之建築物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建築物平面圖(含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及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 九、組織規程及學則。 十、擬聘 ...
國文作文.醫古文.華語文.高階國文. 歷年考試資料蒐集完整,完全掌握考題方向,節省學生準備時間。各大補習班爭相聘請之名師。 教學認真,親和力十足,態度誠懇,是最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