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中央銀行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有關保險業之規定,於保險法所稱之保險業及外國保險業均適用之。 第三條. 保險業得辦理外匯業務如下:. 一、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業務。 二、以外幣收付之財產保險業務。但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所訂之業務範圍為限。 三、以外幣收付之再保險 ...
2 分,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本行得退回其申請案件。第八條 保險業申請許可辦理外匯業務,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行得 駁回其申請: 一、申請資格不符第五條規定。二、最近一年有違反本辦法或其他外匯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或經本行
再保險業者辦理外匯業務 ,應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許可並檢附相關書件。 ...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 ,保險人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時,應充分揭露相關資訊;於訂約時,應以重要事項告知書向要保人說明下列事項,並經 ...
【P18】 下列何者為「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保險業得辦理之外匯業務(1) 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約定以新台幣給付年金者 (2)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 ...
第 3 條 保險業辦理 國外投資之項目,以下列為限: 一、外匯存款。 二、國外有價證券 ... 保險業符合下列規定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 另行核給不計入本法第 一百四十六條之四 第二項前段國外投資總額之額度(以下簡稱不計入國外投資額度 ...
第一章 總則 〈訂定依據〉 第一條 本辦法依中央銀行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法令適用〉 第二條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 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鑑於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腳步愈來愈快,除銀行業以外,其他金融事業亦有經營外匯業務 之需要,其中又以保險業所辦外匯業務較具規模 ...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96 年4 月23 日中央銀行台央外柒字第 0960016282 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3 年3 月7 日中央銀行台央外壹字 ...
2011年9月16日 ... 四、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者。 ... 保險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除本辦法另 有規定者外,應由總機構備文,檢附第六條規定書件向本行申請 ...
2-20 下列何者為「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保險業得辦理之外匯業務 (A) 以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轉換為一般帳簿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