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萬一保全員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住戶權益時,可依保全業法由保全公司 ... 歐艾斯保全介紹 常見問題 Q : 委任保全公司之好處?A: 一、保全人員均經辦理前科調查,且由保全公司嚴密監督,不易發生監守自盜情事 ...
2011年8月31日 - 首先還是要給您〔保全業法〕規定第十條保全業應置保全人員,執行保全業務,並於雇用前檢附名冊,送請當地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雇用之。必要時,得先行雇用之;但應立即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查核。 第十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 ...
首先給您[保全業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一一七號令制定公布) 第十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者。 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但因過失犯罪 ...
Q: 委任保全公司之好處?A: 一、保全人員均經辦理前科調查,且由保全公司嚴密監督,不易發生監守自盜情事。 二、萬一保全員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住戶權益時,可依保全業法由保全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太平洋保全董事長 高永昆 本文介紹了台灣保全業與物業管理業的發展及競爭與合作現狀、保全業法立法的基本原則、十年來立法實施中的欠缺和針對議擬中保全業法修正案的討論。文章提出了保全業發展中二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市場需求良好,新加入 ...
自聘與請保全公司派遣差別在哪裡呢? 分類:社區主任園地(總幹事) 答:自僱保全人員因為不納入勞基法,所以成本可能比較低:但依 一、民法第四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受僱人服勞務,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受損害者,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 ...
現在的法律可複雜的很,尤其是犯罪紀錄,涉及的範圍可不是只有就業服務法而已。 而且發現員工有前科就任意資遣,可能還有違反勞基法的問題。
2016年10月9日 ... 據了解,內政部有意讓有前科記錄、但罪刑與保全業務無關的更生人「解禁」,正研議 修法放寬5年限制,盼讓保全業徵才回歸市場機制,由雇主自己 ...
2009年3月30日 ... 你可以拿法規跟那家公司協調看看,是否得以擔任保全人員。下列是與你的問題相關 之法規條文:刑法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 ...
參考法令:依保全業法第10條之1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其情形發生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