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再保險 壹、申論及簡答 一、 何謂再保險?再保險對於原保險人、原被保險人及再保險人各具有何重要功能?試分別說明之。 (一) 再保險的意義:保險人以其所承保的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的契約行為。
2009年4月16日 ... 保險契約 壹、申論及簡答 一、 保險契約有何主體?又該主體在我國現行保險法規上 的定義各為何?其彼此間有何區別?試申論之。 (一) 保險契約主體依我國現行保險 法規之規定可區分為: 1.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指保險人與要保人。 2. 保險契約之關係 人:指被保險人與受益人。 (二) 其定義分述如下: 1. 保險人:保險法 ...
by Chen Hui-ling 作者:陳慧玲律師 再保險(Reinsurance) 一、定義 我國保險法第39條規定﹔「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可知再保險,係指原保險人為了將其承保的風險消化,透過保險契約關係,再將其承保之 ...
原保險人處理再保險事務,工作 繁多、次數頻繁,難 免發生錯誤遺漏之情事,如因此構成違反契約,再保 人不負責任,則不盡情理。故於合約中給予即時修正 的機會,依同一命運之精神照修正後情況負責 ...
再保險實務- Free download as PDF File (.pdf) or read online for free.
2.3 複保險契約 2.4 原保險與再保險 契約 3 保險契約的簽訂 4 保險契約的內容 5 保險契約的變更 6 保險契約的履行 7 保險契約的終止與解除 7.1 終止 7.2 解除 8 無效保險契約 9 爭論 9.1 保險契約效力的開始 ...
再保險契約就性質上來說, 可說是保險公司的責任保險契約 1. 各自獨立原保險契約的保險人,不能以尚未再保攤回, 而拒絕或延緩給付原保險契約的理賠給付.. 再保險人不能逕向原保險契約的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 2. 互相依存原保險契約的保險人喪失清償能力時, 原保險契約的被保險人,可直接向再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 類似責任險中第 ...
第41條: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原保險人與原被保險人之關係 第42條: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 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 ...
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間之關係為何?並說明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之雙方當事人為何? 高普考. 追蹤的人(0). 漁會招考 · 107年警察特考導購 · 漁會招考.
保險與再保險契約 締約原則之研究-目錄導覽說明 第一章 導論 壹、 楔子-保險與再保險契約之發展 ... 監理議題、探究再保險契約以引用方式置入原保險條款,以及以英國法為基礎討論海上貨物保險之保險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