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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分階段推動公務人員考試不占缺訓練,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占缺實務訓練期間採認併計為公教人員保險及退休撫卹年資等相關解釋,予以停止適用。
所詢公務人員原參加臺灣省基層特考及格分發占缺訓練學習期滿, 於試用期間復經高普考錄取分配其他機關占缺實務訓練,依上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其辭職或轉調年資銜接者,原訓練(學習)及試用年資均得併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二)關於退休年資併計部分: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任用 ...
一、貴會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三日八六台管業二字第○○五○一九四號書函為請釋有關高考錄取分配實務訓練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因應徵(召)服兵役留職停薪,其回職復薪繼續實務訓練時,得否辦理購買年資疑義乙案,敬悉。 二、查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退休之公務人員,係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現職人員。
二、據上,應104年1月1日以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考試錄取訓練期間,雖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且須經考試錄取訓練期滿並經正式派代任用後,始得依請假規則第7條第2項規定,按正式派 ... 因辭職、退休、退職、資遣、留職停薪、停職、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
2016年7月10日 - 考試院院會上周決議將考試受訓的準公務員,由參加一般保險改回參加公保。許多民國103年及104年度錄取人員表示,他們被政府當成白老鼠,相較於其他年度錄取人員,整整少了4個月訓練期間的公保及退撫年資,權益被偷走了4個月,盼政府提出補救方案。
2016年8月4日 -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草案,自106年1月1日開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在受訓的四個月內均享有公保保障。原本現在的一般 ... 為了使訓練人員的權益趨於一致,考試院自103年起,公務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一律改投一般保險,不再併計公保及退撫年資。不過執行期間 ...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占缺實務訓練期間採認併計為公教人員保險及退休撫卹年資等相關解釋,予以停止適用 為配合考試院 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分階段推動公務人員考試不占缺訓練,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占缺實務訓練期間採認併計為 ...
最佳解答: 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皆可併入休假年資. 你明年的休假有7天,不論你報到的日期是1月1號或1月31號. 人事單位應該有提醒你要購買替代役期的年資吧. 這樣你的替代役役期1年10個月在你服務滿一年之後就可以
4.如果99年元旦報到 ,四月份完成實務訓練.(及格) ,十月底銓敘部合格實授 那民國100年的休假應該會有幾天呢? 4.正常而言.何時能夠升一級 ?(如三本一 何時可以升三本二? ) 究竟考績.退休.休假.晉敘.等等的年資起算點是以何時點開始呢 ?因為好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