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內政部為促進都市更新而研擬之「都市更新條例」正式通過施行,而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特別引進國外不動產證券化作法,開放設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俾籌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並提供小額投資人參與及分享都市更新成果之機會。 國內過去發生「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知名案例,即屬 ...
2008年1月16日 ... 舉例而言,債務人與債權人間在成立借貸契約時,債權人為求保障日後債務人能依約 清償債務,實現債權,通常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相當於借貸金額之財產為其擔保,在 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人,債權人可就其擔保債務之財產變價受償。 設定擔保: 設定 擔保之種類通常為以債務人所有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 ...
華信電子週報<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週報主題: 10分鐘搞懂 ~抵押權之普通抵押權前言:在現今社會中,以擔保物向金融機構融資,是很.
(一)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 意義 依民法第 881-1 條之規定: 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二) 簡單來說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特性可歸納下面幾點:
2011年5月6日 ... 所謂的「最高限額抵押權」,就是抵押人跟債權人間約定債權人對債務人就 ... 最高 限額抵押權和一般抵押權最大的不同在於,一般抵押權是針對現在發生之 ... 的「最高 」,目前實務上是採債權最高限額,即包含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在內。
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得請求占有該殘餘物或動產,並依質權 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第863條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行政函釋(1) 第864條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抵押人就抵押物得收取之 ...
舉例言之,甲有A屋一棟,為擔保對乙之借款,以該A屋為乙設定抵押權以供擔保,惟該A屋卻為丙所放的鞭炮炸毀,故甲因其A屋所有權為丙所侵害,而對丙得依第184條第1項前段請求損害賠償,而乙則得依第881條第1項、第2 ...
「最高限額抵押權」變更為「普通抵押權」 民法第881條之13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事由發生後,債務人或抵押人得請求抵押權人結算實際發生之債權額,並得就該 ...
一、普通抵押權人對抵押權須注意其特性「普通抵押權」不同於「最高限額抵押權」,實務上債權人為了擔保債權,就已發生的債權常運用「普通抵押權」的設定,藉以擔保 ...
總統公布,並於公布後六個月施行。修法以前民法只有抵押權一個名稱,這次修法將抵押權分為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 抵押權及其他抵押權三個節次來規定,使其段落分明,查閱方便。 由於抵押權是財產投資的人與企業經營者獲致融資的重要擔保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