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期電子週報已針對「不動產」與「動產」這兩個名詞在民法上的規定深入探討, 本期將以「實例演練」舉例說明如何判斷物品為「不動產」或「動產」,剖析其法律關係, 藉以幫助讀者將法規與實務融合在一起。 一、. 實例演練. 問題A.下列之物究為動產或 不動產?(一)土地上之樹木。(二)慶祝雙十節搭建之牌坊。(三)設在鐵路上之鐵軌。
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通行權,其主要目的,不僅專為調和個人所有之利害關係,且在充分發揮袋地之經濟效用,以促進物盡其用之社會整體利益,不容袋地 ... 八十七條係規定土地相鄰間之通行關係,土地所有人僅因法律之規定,其所有權內容受有限制而已,並非受限制之相對人,因此而取得一種獨立之限制物權,至地役權 ...
部分,故屬不動產。 選項 :輕便軌道 除係臨時敷設者外,凡繼續選著於土地而選其一 (C) 4-12 第四章 權利客體 物 ... 何謂定著物?定著物有何特性?下列各項是否為 定著物? (91高選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高速公路。 茶園中之茶樹 ...
a 民法66條規定的『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只是在跟你說土地跟土地上的定著物通通都叫做不動產,不是在跟你說處份了土地後,效力及於定著物。 土地和 ...
下列何者為定著物? (A)根深蒂固的百年老樹 (B)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 (C)貨櫃屋 (D)屋頂尚未完工之房屋,但已足避風雨且達經濟上使用目的.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 ...
1F. 簡維成 大一下(2016/09/21) 2.園中之果樹:按上述民法第66條第2項規定及定著物之特性,土地之出產物(果樹),屬土地之成分,非定著物。
(A)種植在土地上的果樹 (B)果樹上的蘋果 (C)懸掛在牆上的畫 (D)公園的一座涼亭 ...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 ...
第66 條(物之意義(一)-不動產)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故民法上之不動產計有: 1.土地:人力所能支配 ...
甲租乙之A 地種植果樹,甲不慎將一棵果樹種植至相鄰的B 地,B 地屬丙所有,該棵果樹若結果時,誰有摘取權利? (A)甲 (B)乙 ...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芒果樹及果實是否為定著物? : 如果果實已經採下,或果樹已經拔起準備移植,會不會有所不同? ... 標題Re: [問題] 果樹與土地的問題(民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