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現今社會中,每個人在求學或工作過程中多少都有租房子的經驗,大多認為 租房子不過就是跟房東簽合約,認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假如房東在承租 期中將房屋所有權移轉賣給他人,那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承租權利?因此本期電子週報 將對「買賣不破租賃」在民法上的規定深入探討!
「租約期限還沒屆滿,房東打算將房屋賣出去,還要我搬走,該怎麼辦呢?」租賃市場中相對處於弱勢的房客,對於房東提出的要求往往只能概括承受,不過租約尚未屆滿期間內,若因房東賣屋更換新房東,在「買賣不破租賃」的狀況下,房客有權拒絕 ...
2010年2月27日 ... 信義房屋法務部律師劉韋德說:「5年以上的租約,一定得聲請公證,對租客較具保障。 」主因為《民法》第425條保障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要是不動產租賃契約未經公證, 其期限逾5年或未定期限者將無法適用。 有法院公證,哪怕是原房東賣掉房子,或 房屋因貸款繳付不出來,淪為法拍轉賣,因此換了新房東,租客租期 ...
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其期限逾5年 或未定期限者將無法適用。因此租約未定期限或租期逾五年,承租人最好都要要求店主,協同辦理公證,才能保障自已的權利。 聲請公證除可到法院辦理外,也可委由地方法院所屬的民間公證人代辦公證,租賃合約或 ...
* 公證一般問題 公證是什麼? 按照我國的公證法,一般泛稱的公證可以分成公證及認證兩類 公證是指就當事人或關係人的請求,就其所為的法律行為(如各式各樣的契約)或私權事實(如房屋瑕疵現場、網頁),由公證人出具公證書加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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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達人經常接到許多房東打電話問我,租約已經到期甚至超過幾個月了,還沒有續簽新合約,但房客開始耍賴、閃躲甚至不繳租金,該怎麼把房客趕走?遇到這樣的狀況,首先要考慮的是,這個租賃關係是不是已經變成不定期
2017年1月5日 ... 過去租屋5年,她沒想到法院的執行力,竟然讓她有家歸不得,痛批是暴力。 ... 律師 陳致宇:「一定要經書面公證的租約,而且不可以是5年以上,以及未 ...
2010年2月27日 ... 【余佩樺╱綜合報導】房東最怕碰到的問題,不外乎承租人租期屆滿了卻賴著不肯搬離 ,或者租金遲遲不肯繳。專家建議,將租約拿到法院或民間公證, ...
但為防止長租期假租約綁住新所有權人,政府在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公佈 修法,五年以上長租期的租約需經公證才受民法第425條的保障。 由於法律不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