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不動產買賣頻繁,許多人在租屋或買屋前難免會擔心不動產是否有他人 可以主張權利,那麼會造成履行契約上的困難,也常常讓許多人在買屋前或租屋前有 許多疑慮,民法經過修正後,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也對買屋者與租屋者的 權利做一個明確的劃分,雙方的保障與限制明定於條文內。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 :「 ...
2017年5月27日 ... 不過,新的房東通常會和原房客重新訂定租約,邱永發指出,若新房東對於房屋有 其他用途,就必須與原房客協調,多半是以賠償金的方式讓原房客願意提前終止租約 。即便租屋合約已到期,原承租人也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商用不動產的租賃期間較長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也能保護承租人短期營業不受影響。
前言:在現今社會中,每個人在求學或工作過程中多少都有租房子的經驗,大多認為 租房子不過就是跟房東簽合約,認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假如房東在承租 期中將房屋所有權移轉賣給他人,那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承租權利?因此本期電子週報 將對「買賣不破租賃」在民法上的規定深入探討!
其實,正確來說應該是「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但是民間常常會說買賣不破租賃, 其實並非只有買賣才有所有權讓與的情況,不過為了方便與貼近大家原本熟悉的詞彙 ,本文在此仍稱買賣不破租賃。 二、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 未定期限者不是用前項原則. 依據民法第425條第2項:「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 不動產 ...
2011年11月26日 ... 東森房屋永和中山加盟店店東張建倫表示,因「買賣不破租賃」規定,多數購屋族不買 帶有租約的房子,除非本來就打算買屋收租金的投資客,若新房東要求調漲租金,在 租屋合約期限內,房客都可拒絕。 不過,並非所有的租約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民法》第425條規定,當未經公證的租屋契約,其租期超過5年或 ...
買賣不破租賃系一習慣說法,其基本含義是:房屋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受讓人代替出租人取得原租賃關係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19條中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 ...
現在的社會不動產買賣頻繁,許多人在租屋或買屋前難免會擔心不動產是否有他人可以主張權利,那麼會造成履行契約上的困難,也常常讓許多人在買屋前或租屋前有許多疑慮,民法經過修正後,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也對買屋者與租屋者的權利做 ...
答:(一)租賃為債權非物權,依「債之相對性」原則,僅於當事人之間始發生效力,但是法律為了保護經濟上弱者的承租人,乃規定於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則受讓人承受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與承租人發生租賃關係,此為債權物權 ...
答:(一)租賃為債權非物權,依「債之相對性」原則,僅於當事人之間始發生效力,但是 法律為了保護經濟上弱者的承租人,乃規定於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 第三人,則受讓人承受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與承租人發生租賃關係,此為債權物權化」 具體表現,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即所謂「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
民法第425條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此即買賣不破租賃之法律明文,惟民國89年5月5日增訂施行該條第2項:「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