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成鑿井處經由李英男開業於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133號已有15年2個月(2004-08-04),開立統編:33406396提供消費者地下水鑿井業|汽車修理業|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商品·技術·服務。…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 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至用戶 之管道。 三、供給管:指容納供給用戶管線之管道,包括支管、電纜溝及纜線管路等。
內政部92.5.9台內營字第0920086727號令訂定內政部102.2.23台內營字第1020800871號令修正第七條條文. 第一條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至用戶之 ...
中華民國89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8900147000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三十四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城鄉生活品質,統合公共設施管線配置,加強道路管理,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觀瞻,推動共同管道建設,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共同管道:指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二種 ...
內政部90.12.28台內營字第9067834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細則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 前項共同管道系統,得依實際情況 ...
2017年2月4日 - 第5條(直轄市主管機關掌理事項). 直轄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直轄市共同管道單行法規之訂定。 二、直轄市共同管道系統規劃。 三、直轄市共同管道之建設及管理。 四、配合國家重大工程,辦理直轄市共同管道建設。 五、其他有關全市性共同管道事項。
本辦法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 機關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本局於必要時,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新 北市各區公所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新增管線事業機關(構):指非 屬共同管道規劃建設時已參與協調會商之管線事業機關(構)。 二、管道預留空間:指 ...
需求之管線,即需埋設於道路底下,以應民生需求,故共同管道建. 設應與道路闢建 同時進行。故共同管道法第11條爰規定,於辦理新. 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 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 重劃及都市更新地區等人口尚未高度成長之新開發 計畫之新興地區. 或舊市區內有辦理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時方.
1 臺北市共同管道管理維護作業 與防災設備設置準則 周承秀科長周承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規劃設計科 中華民國98年2月12日 2 簡報內容 壹、前言 貳、共同管道經過之道路挖掘管理 參、共同管道營運管理與維護
內政部90.12.28台內營字第9067834號令訂定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 ...
七、直轄市、縣 (市) 推動共同管道之督導。 八、統籌督促各機關 (構) 建立全國各種管線及共同管道資料庫。 九、其他有關全國性共同管道事項。 第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