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 於一百年八月二日訂定發布,並於一百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修正第九條. 條文。茲因天然氣事業法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施行,其中. 第三十四條規定賦予中央主管機關主動檢討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之權. 限,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命業者重新核算天然氣 ...
公用天然氣事業於不影響穩定供氣予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之情形下, 得供應其他業者。 公用天然氣事業依前項供應其他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報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用戶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 三、天然氣生產事業:指生產天然氣,供應國 內公用天然氣事業、工業、電業、汽電共 生系統或運輸等用戶之事業。 四、天然氣進口事業:指由國外進口液化天然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天然氣:指源自於地下之氣態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其主要成分為甲烷占百分之八十以上之氣體。 二、天然氣事業:指天然氣生產、進口事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 三、天然氣生產事業:指生產天然氣,供應國內公用天然氣事業、工業、 電業、汽電共生系統或運輸等用戶之事業。 四、天然氣進口事業:指由國外進口 ...
2017年2月5日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天然氣:指源自於地下之氣態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其主要成分為甲烷占百分之八十以上之氣體。 二、天然氣事業:指天然氣生產、進口事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 三、天然氣生產事業:指生產天然氣,供應國內公用天然氣事業、工業、電業、汽電共生系統或運輸等用戶之事業。 四、天然氣進口事業: ...
經濟部 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日 經能字第10004604750號 主旨: 訂定「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如附件。
六、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指以承攬公用天然氣事業或其用戶使用之輸氣管線工 .... 相關法規規定;未訂有國家標準或相關法規未規定者,依中央主管機關所認定得採行 .... 機關核定後實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時,應附具相關資料,轉請中央主.
《天然氣事業法》今天在立院通過初審,未來全台25家公用天然氣公司須定期檢討費率基本費。 ... ,賦予主管機關可定期檢討公用天然氣公司的公司。能源局表示,所謂定期檢討時間,會在子法中明定為3 ...
行政院函請審議「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提本院第9 屆第1 會期第1 次會議(. 105 年2 ...
王佑豪,地下管線耐震設計規範與數值分析方法之研究,碩士論文,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台北,2011 ... 洪泰昌,天然氣管線震害災損量化推估與對策,碩士論文,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台北,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