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 ... 不過,新的房東通常會和原房客重新訂定租約,邱永發指出,若新房東對於房屋有 其他用途,就必須與原房客協調,多半是以賠償金的方式讓原房客願意提前終止租約 。即便租屋合約已到期,原承租人也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商用不動產的租賃期間較長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也能保護承租人短期營業不受影響。
前言:在現今社會中,每個人在求學或工作過程中多少都有租房子的經驗,大多認為 租房子不過就是跟房東簽合約,認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假如房東在承租 期中將房屋所有權移轉賣給他人,那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承租權利?因此本期電子週報 將對「買賣不破租賃」在民法上的規定深入探討!
2011年11月26日 ... 東森房屋永和中山加盟店店東張建倫表示,因「買賣不破租賃」規定,多數購屋族不買 帶有租約的房子,除非本來就打算買屋收租金的投資客,若新房東要求調漲租金,在 租屋合約期限內,房客都可拒絕。 不過,並非所有的租約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民法》第425條規定,當未經公證的租屋契約,其租期超過5年或 ...
「租約期限還沒屆滿,房東打算將房屋賣出去,還要我搬走,該怎麼辦呢?」租賃市場中相對處於弱勢的房客,對於房東提出的要求往往只能概括承受,不過租約尚未屆滿期間內,若因房東賣屋更換新房東,在「買賣不破租賃」的狀況下,房客有權拒絕 ...
現在的社會不動產買賣頻繁,許多人在租屋或買屋前難免會擔心不動產是否有他人可以主張權利,那麼會造成履行契約上的困難,也常常讓許多人在買屋前或租屋前有許多疑慮,民法經過修正後,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也對買屋者與租屋者的權利做 ...
答:(一)租賃為債權非物權,依「債之相對性」原則,僅於當事人之間始發生效力,但是法律為了保護經濟上弱者的承租人,乃規定於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則受讓人承受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與承租人發生租賃關係,此為債權物權 ...
解析:一般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指《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即:「Ⅰ﹑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 存在。Ⅱ﹑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 適用之。」。承租人必須特別注意的是,想援用「買賣不破租賃」,如其租期五年以上或 不 ...
王小姐在95年向陳先生租屋,租金為每月3萬元,租期為7年,該不動產租賃契約未經公證,經過3年後,屋主將該屋賣給李先生,新屋主李先生主張王小姐須搬遷,王小姐感到很無奈,原預計使用7年,以台灣檜木裝潢之舞
2015年11月7日 ... 不定期租約及未公證長租約例外【畢務潔╱台北報導】房市冷,許多房子流入法拍市場 ,租屋處如果突然變成法拍屋,房客該如何自保?專家表示,假如租約起始時間點訂 於查封前,且為定期租約,在租約到期前,基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租客權利將不 受影響;但若是不定期租約及未經法院公證的長期租約就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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