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遣費依所填受僱日、勞動契約終止日、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之日、轉換新制之日、平均工資等假設條件估算。 2. 依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1款、第3款或第24條第2款至第4款規定終止 ...
今年(105年)初報考國家專技人身保險經紀人及財產保險經紀人考試,6月的考試,8月才放榜,考完兩天...(第1頁)
2018年2月14日 - 最新訊息一手掌握! 勞資記者-夏明定. 勞動部法規委員會昨(13)日僅通過15種行業可適用七休一之例外,其餘全遭保留。而年節將近,勞動部原本預告包括遊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倉儲業、水電燃氣業、加油站業可適用七休一之例外,現在則遭 ...
2010年1月8日 - 遣散費為$313333(94.06.30前年資)+90,000(94.07.01~99.01.05年資)+$40,000(預告工資)=$443333 元 所以要看你正確的到職日, 和離職日才可算出正確的遣散費. 同時要記得, 請公司開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工局部份還可以請領失業補助, 以平均全薪的60%, 最多可請領6個月, 健保費亦同(會補助繳費最多6個月)
公司今天告知資遣,要我做到這個月底為止但在討論資遣費時,卻跟公司有很多爭議,想上來請教大家背景說明 我是104.2.1到職,預計作到106.3.31 期間公司曾變更我的薪資結構, 在今年1月以前,我的薪水是40K 今年2月起變成30K底薪+ 業績獎金固定6K 另外這半年都沒有請假紀錄,因此每個月有多領1K全勤獎金 ...
(1)要算資遣費,先要知道「月平均工資」的算法,計算方式為: 離職前六個月的「實領 薪資」 ÷六個月之總日數(含假日)× 30 =月平均工資, 若工作未滿6個月,則將工作 這幾個月的實領薪資總額÷這幾個月的總日數(含假日)×30,就是月平均工資。 但 計算時應注意: ①所謂實領薪資總額必須含每月的加班費、全勤獎金、績效(工作) 獎金、 ...
勞工並未排定之特別休假日數,其於「年度終結」雇主發給之未休日數工資,因係屬勞工全年度未休假而工作之報酬,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上開工資究有多少屬於平均工資之計算期間內,法無明定,由勞雇雙方議定之。另,勞工於「契約終止」時仍未休完特別休假,雇主所發給之特別休假未休日數之工資,因屬終止契約後之所得,得不併入 ...
為減少勞健保保費的負擔及降低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與職災補償等勞動成本,雇主在所謂企管顧問的慫恿下,以巧立名目的花樣將原本屬工資性質的報酬冠上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所列舉之非經常性給與名稱,以形式上非工資名義來矇騙勞工或 ...
為減少勞健保保費的負擔及降低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與職災補償等勞動成本,雇主在所謂企管顧問的慫恿下,以巧立名目的花樣將原本屬工資性質的報酬冠上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所列舉之非經常性給與名稱,以形式上非工資名義來矇騙勞工或 ...
有關資遣之定義詳述在勞動基準法內,指雇主依照該法第11 條(如業務緊縮、關廠、 ... 惟依勞基法第12條終止契約之勞工,無法領取資遣費,且不具請領失業給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