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內政部為促進都市更新而研擬之「都市更新條例」正式通過施行,而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特別引進國外不動產證券化作法,開放設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俾籌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並提供小額投資人參與及分享都市更新成果之機會。 國內過去發生「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知名案例,即屬 ...
保險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所有條文 編 章 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 第 146-8 條 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所列舉之放款對象,利用他人名義向保險業申 請辦理之放款,適用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規定。 向保險業申請辦理之放款 ...
2011年4月28日 ... 最近我一直在研讀保險的理賠糾紛的案例,大約讀了200 多個,在這麼多個案例中, 保險法64 條是最常被保險公司用來拒絕理賠並且進一步解除契約的法律依據。 保險法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 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 ...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1 號發文日期:民國100 年11 月16 日座談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資料來源:司法院相關法條:保險法第64 條.
保險法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 ...
保險標的不同-依我國保險法第十七條之規定觀之,不但要保人對於保險標的須 ..... (一)就其要保人而言:再保險的要保人會改變,後來會變成保險公司;複保險的要保 ...
2007年10月12日 - 非常有程度的發問者有許多是法律用語 64條指的是一般保險的除斥期間但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 ...
2014年9月1日 - 壽險被保險人投保後三個月就因為癌症身故,受益人拖到契約生效二年後才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主張解除契約嗎?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說明:(一) 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又「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 ...
16-56 保險法. 似有不妥,. 故產生本爭. 議問題. 仍在保§65之時效內. 依保§64Ⅲ文義,可避. 開保險人行使解除權. 100/1/1. 訂約. 101/12/31. 101/1/1. 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