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5年)初報考國家專技人身保險經紀人及財產保險經紀人考試,6月的考試,8月才放榜,考完兩天...(第1頁)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勞動一字第三三六二九號函:「一、雇主選派勞工參加在職訓練,如事前已於保證書或同意書中約定未完成訓練即離職或結訓後服務未滿 .... 本件被上訴人林○○與上訴人簽訂之服務合約書,並未定有僱傭期限,雖有約定最低服務期限及違約金條款,致被上訴人林○○不得任意行使前開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 ...
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工應於一定期間內繼續提供勞務之契約條款,此即為最低服務 ... 雇主有以該約款保障其預期利益之必要性,如企業支出龐大費用培訓未來員工,或企業出資訓練 ...
2017年6月1日 - 所謂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約定必要性」,是指雇主有利用該條款保障「預期利益」的必要性,例如企業支出龐大費用培訓未來員工,或企業出資訓練勞工使其成為企業生產活動不可替代的關鍵人物等,勞工從而獲得特殊技能,且該技能為雇主經營事業所倚重,不可或缺232。如果雇主未因訓練勞工支出費用,僅因勞工 ...
2008年3月31日 - 一、公司派員參加相關教育訓練課程,無非藉由課程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或培養勞工其他專長,並期待勞工於受訓完畢後,仍於公司繼續貢獻所學,一般學理實務上,公司大多會跟派訓勞工簽訂保證服務年限契約,這項契約內容最好能夠包括下列項目:派訓目的、派訓課程名稱、派訓期間、派訓費用、未完成派訓課程之 ...
除非當初雇主與你簽定的契約是屬於下面2種情況,否則應該很難對你求償: 1.定期契約 (中途離職公司可要求賠違約金) 2.公司提供「具有專業性之員工培訓(有花費培訓費用)」,並限定員工需服務滿一段年限才可離職,否則需賠償違約金(當然服務年限不 ...
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在職場上,企業為了使業務運作順暢、提升競爭力,且避免已投資的大筆訓練費用虛擲及重新辦理招募與人力資源調度不便之困擾,通常會要求新進勞工或在指派員工接受訓練時,簽定一份切結書或勞動契約書保證要做滿一定年限,否則該員工除須賠償全部的訓練費用外,另須再賠償一筆懲罰性違約金,而在勞 ...
反之,如果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欠缺合理性,則該項約定應縮減至合理範圍,違約金部分亦應予以酌減。」(註四) 而「(1)培訓期間之長短及勞工技能之獲得;(2)雇主付出之訓練成本;(3)補償措施之有無」則為判斷合理性的三項標準(註五),而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國立中央大學合辦「光 電產業碩士專班」培訓合約書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國立中央大學合辦「光 電產業碩士專班 ...
桃園中正、八德、龍潭、桃園中正二店)、新竹縣(新竹竹東、新竹竹北)、南投縣(草屯碧山 ... (g)依久丹奴企業有限公司 與其擔任桃園店店長所簽訂的主管聘任合約書第二條及合夥契約書第十條約定;勞方即上訴人「於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從事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