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 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至用戶 之管道。 三、供給管:指容納供給用戶管線之管道,包括支管、電纜溝及纜線管路等。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有必要之調查。 第 4 條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規定規劃轄區內 共同管道系統時,應依道路狀況、 相關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及管線事業機關 (構) 配合 計畫等事項,規劃設置幹管或供給管。 幹管應設置於道路中央分隔帶或車道下方, 供給管應設置於人行道或道路二側下方。 第 5 條共同管道線形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
45. 第六章共同管道工程成本及效益評估_ ... 的佈設;以及優化管線日常維護工程, 因而提出了「設置城市基礎設施管線地下共同管 ...... 二、其他案例. (一)纜線管路. 1. 管線型式. 於台灣北部林口地區之A7 站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為一新社區開發工程,. 本工程除配合捷運機場線的路段施作有共同管道幹管外,其他道路之管線幹管. 部分 仍以 ...
內政部92.5.9台內營字第0920086727號令訂定內政部102.2.23台內營字第1020800871號令修正第七條條文. 第一條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至用戶之 ...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公共工程組. 發布日期:2013-02-23. 內政部92.5.9台內營字第0920086727號令訂定內政部102.2.23台內營字第1020800871號令修正第七條條文. 第一條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道:指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 二、幹管:指容納傳輸 ...
設,並無相關法規予以有效規範,以致造成現. 今各道路底下所埋設的管線 ... 市等9 縣市的共同管道系統整體規劃。 設計階段. 目前設計中之共同管道,計有臺北市2. 個、臺中市6 個及嘉義市1 個,共計9 個共同. 管道系統,預計將建設幹管1.59 公里,支管. 104.917 公里,電纜 .... 點」、「寬頻管道工程設計及施工規範」、「寬. 頻管道圖資建置 ...
法規名稱:,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七條.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相關令函(0). 相關判解(0). 歷史條次(0). RSS服務訂閱說明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 號玫瑰大樓3 樓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 ...
第十七條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 ,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十八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最後更新日期:2014-04-11 返回 置頂::: 交通位置 | 投票區 | 相關網站 | 雙語詞彙對照表 ...
共同溝(綜合管廊、共同管道 )系統將都市維生管線及其他地下管線作一系統化之合 併與管理,收納之管線包括電力、電信、上水(自來水)、下(污)水、瓦斯(天然氣 ...
第十七條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 ,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十八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來源網址: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3... 發表回應,請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