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服務年限」係指在不定期勞動契約條款中,雇主與勞工約定勞工至少應於一定期間內繼續提供勞務而不得單方任意終止契約,由於多為雇主單方預定之條款,而雇主為確保勞工遵守該條款,常以「違約金條款」或「費用償還款約」拘束勞工之離職自由,亦即勞工違反此一約定,提早離職,將受負一定金額之損害賠償,或將訓練費用返還 ...
之規定,在法無明文禁止,且於公序良俗亦無違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再審酌我國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亦有相當於德國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法院可依職權酌減違約金 之規定,尚難認被上訴人林○○與上訴人所訂之系爭勞動契約違約金條款為無效。(二)、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雖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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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基法「定期與不定期勞動契約」之論述 許樹欣律師 依據我國現行勞基法第 9 條第 1 項之規定,雇主與勞工所約定之勞動契約,可區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兩種。此外,只要勞工有 繼續性工作之事實者,均應為「不定期契約」,換言之 ...
作者簡介 楊惠娣 學經歷 群峰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美國領導管理研究中心.PDP人格特質分析 諮詢師,實踐大學 商用英文系,美國德州大學艾爾帕索分校 新聞系.法務助理研究班 專長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劃, 勞動契約工作規則, 促進勞資關係協調 ...
我要考試 一、前言 護理人員賠償違約金之情事,時有所聞,其脈絡通常為:護理人員到醫院應徵,醫院交給護理人員簽署的勞動契約上通常有一條「服務未滿幾年,提前離職,應賠償違約金」之規定,此稱「最低服務年限及違約金條款」(下稱違約金 ...
」其次,勞動契約之訂立不得違反法律強制禁止之規定,而勞基法係公法,該法第一條第二項復又規定: ...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亦有明定。本件兩造間所訂定之上開台北縣私立林肯英語短期補習班 ...
2016年9月16日 ... 勞動基準法則係以不定期勞動契約為原則,而以定期契約為例外, ... 勞資雙方如於 契約中約定勞工提前離職應付違約金者,勞工亦負依約給付違約金 ...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係指勞資雙方於不定期勞動契約中約定勞方因為雇主繼續提供 勞務至少一段期間,此類約款通常會附加「違約金約定」或「費用償還約定」以確保勞工 ...
一、不定期勞動契約中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約定勞工必需受僱繼續服務滿 一定期間,始得自請離職;否則,勞工違約提前離職,應賠償(或 ...